7月14日,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,按照市、区诚信办相关要求,结合近期工作实际,区政务服务办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了《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》宣讲暨诚信建设推动会议。
为推进诚信建设工作,有效提高政务服务办事效率,会上,区政务服务办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《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》。区政务服务办副主任就《条例》内容进行重点解读和深刻剖析,着重强调《条例》对于“一制三化”改革工作的重要性,以及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,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意义。各科室负责人员结合信用承诺审批典型案例,对更好地推动诚信建设进行了交流研讨。本次会议促进了单位诚信教育和诚信体系建设。
此外,会议就本单位上半年“双公示”数据报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,参照《天津市静海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操作流程》,详细指导各科室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7个工作日内将“双公示”数据上传至社会信用平台,做到“应报尽报”。要求各业务科室高度重视,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按时上传“双公示”数据,同时对数据报送的关键内容再次进行了讲解,强调各科室落实好《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第二季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评估工作的通知》,杜绝“双公示”数据迟报错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。
今后区政务服务办将继续深入学习和宣传《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、政策文件,持续深化信用承诺审批制度改革,提高工作人员诚信意识,以高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助力静海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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